行政部門
計劃財務處部門職能
計劃財務處是學校財務工作的職能部門,在學校董事會領導下,全面負責學校的日常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。計劃財務處下設:預算管理科、會計核算科、資金管理科、收費管理科。
其主要職責范圍如下:
一、貫徹執行國家各項財經政策和會計法規,根據學校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和有關實施細則,理順財務關系,維護校園經濟秩序。
二、及時了解國家有關高校發展的經濟政策,積極拓寬資金籌措渠道,合理調配資金,保證學校教學、科研和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。
三、負責組織編制學校財務預算,經法定程序批準后執行;負責預算執行過程的控制和管理,定期向校領導匯報;對預算和計劃執行中的差異,及時分析原因并提出應對方法以供領導決策。
四、按時進行財務決算,及時將財務決算報告報送校領導以及上級主管部門;根據決算情況分析資金運行效果,為學校制定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提供依據。
五、組織學費的收繳、統計、核對等工作,配合學生工作部開展學生助學貸款工作;負責各類學生收費標準的審批工作,組織收費許可證的年檢。
六、負責黨費、國家財政撥款和其他經費的核算與管理工作,監督各項資金的合理使用。
七、負責流動資產、固定資產、無形資產的價值管理,協助資產管理部門及財產使用部門開展財產清查,做到賬、卡、物相符。
八、負責學校各項稅務等申報及繳納,依法開展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工作。負責接待、接受教育、財政、物價、稅務等部門對財務工作的檢查,根據檢查中發現的不足,及時采取措施改進。
九、負責學?;窘ㄔO的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工作,加強對基本建設項目的財務監督。
十、參與學校重大經濟政策的制定和投資行為的決策,參與大宗物資采購和建設工程的招投標審議,參與學校重大固定資產的處置。
十一、加強內部資金管理,合理運作存量資金,提高資金運行效益,保證財務工作日常運行。
十二、發揮財務監督的職能,配合審計、監察部門對學院經濟活動進行審計、監察。
十三、負責財會資料的立卷、歸檔以及銷毀工作。
十四、負責學校財務人員的業務學習、繼續教育以及從業資格年審。
十五、及時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及校領導布置的其他工作。
預算管理科:0431-81863090
資金管理科:0431-81863089
會計核算科:0431-81863089
收費管理科:0431-81863087